材料一 西方的文官制度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封建君主的恩赐官职制,也有别于资产阶级两党制形成初期的政党分赃制。其主要是指通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录用政府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就长期任职,无过失不能解雇,他们不与内阁共进退,把工作成绩同报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联系起来;西方的文官按地位分为高级文官和普通文官两类,按职业又分为行政级、办事级、助理办事级、专业和科学技术级,以及勤杂人员级等多级,级中有层,层中有类,名目繁多,形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同时为了使政府工作不因内阁更迭而中断,规定文官不得参加某些政治活动。
———摘编自姚文仓《西方文官制度简论》
材料二 清末文官选拔制度是在模仿西方文官选拔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以学堂选官制度为核心的体系和内容。早在科举未完全停废前,学堂选官制度已开始存在,即使科举立停后,捐纳、贡生、荫生等传统选官制度依然存在。清末学堂选官制度继承了传统科举制的亮点,那就是科举的“论才”功能与学堂教育功能合二为一。 同时,清末学堂选官制度也在各方面对科举选官的困境做出了修正。1905 年停止科举后,学堂选官虽在形式上与科举考试相同,即均以试法取士,并给予相应出身,而且清廷自身也承认学堂奖励出身与科举无异。但是,学堂选官注重学生的专业知识,注重经史以外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更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摘编自刘为勇《清末文官制度变革研究》
材料一 宋代统治者为鼓励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不仅取消了家庭出身和门第限制,做到了“英雄不问出处”,甚至连恶霸、慈吏的子弟及以屠杀为业者都准许应考。宋代录取的人数众多,达到36131人,加上各科等总数则达到11万余人。宋代创新制度,在考卷管理上实行糊名、誊录制,以杜绝考官“容私之弊”。王安石出任宰相期间,对科举考试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革,更侧重考生的能力见解及实际应用,体现出宋代科举制服务于解决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积弊问题。宋代以文立国,服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在参与殿试后不需要再进行吏部考试,可以直接上任。宋太祖还规定在考试及第之后所有人只能成为天子门生,不可对他人称师门。南宋后还需皇帝宣布登科进士的名次。并踢宴后各个朝代纷纷效仿。成为定制。
——摘编自张希娟《宋代科举制度的发展及特点分析》
材料二 纵观整个民国时期,只有南京国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公务员考试法规数量众多,可以说是民国文官考试法规的集大成者。1928年,国民政府硕布《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考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选栓叙事宜”,明确地把考试权独立行使。1929年颁布的《考试法》中取消了妇女不得参加考试的规定,大量出身卑微的女性进入了公务员行列。考试内容与现代科学相关联,更注重考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但事实上南京国民政府为将公务员队伍牢牢控制在国民党手中,加强国民党专制统治,此外亦通过“甄别审查”及“从政考试”的途径,为党员进入政府公务员系统提供便利。在实践中面试权之行使缺乏有力的法律约束,因此实际任用的效果也不理想。
——摘编自张峰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考试制度述论》
朝代 | 东晋 | 隋 | 唐 | 北宋 |
比例 | 4% | 17.2% | 24.5% | 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