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同叶圣陶先生有些交往的,无不为他的待人厚而深受感动。前些年,一次听吕叔湘先生说,当年他在上海,有一天到叶先生屋里去,见叶先生伏案执笔改什么,走近一看,是描他的一篇文章的标点。这一次他受了教育,此后写文章,文字标点一定清清楚楚,不敢草率了事。我同叶圣陶先生文墨方面的交往,从共同修润课本的文字开始。其时他刚到北方来,跟家乡人说苏州话,跟其他地方人说南腔北调话。可是他写文章坚决用普通话。他对普通话生疏,于是不耻下问,让我帮他修润。我出于对他的尊敬,想不直接动笔,只提一些商酌性的意见。他说:“不必客气。这样反而费事,还是直接改上。不限于语言,有什么不妥都改。千万不要慎重,怕改得不妥。我觉得不妥再改回来。”我遵嘱,不客气,这样做了。可是他却不放弃客气,比如有一两处他认为可以不动的,就一定亲自来,谦虚而恳切地问我,同意不同意恢复。我当然表示同意,并且说:“您看怎么样好就怎么样,千万不要再跟我商量。”他说:“好,就这样。”可是下次还是照样来商量,好像应该做主的是我,不是他。
文字之外,日常交往,他同样是一以贯之,宽厚待人。例如一些可以算作末节的事:有人到东四八条他家去看他,告辞时,客人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一定还是走过三道门,四道台阶,送到大门外。告别,他鞠躬,口说谢谢,看着来人上路才转身回去。他晚年的时候已经不能起床,记得有两次,我同一些人去问候,告辞时,他还举手打拱,不断地说谢谢。
还记得大概是七十年代中期某年的春天吧,我以临时户口的身份在妻女家中小住,抽空去看他。他家里人说,他很少出门,这一天有朋友来约,到天坛看月季去了。我要了一张纸,留了几句话,其中说到乡居,说到来京,末尾写了住址,是西郊某大学的什么公寓。第二天就接到他的信。他说他非常悔恨,真不该到天坛去看花。他看我的地址是公寓,以为公寓必是旅店一类,想到我在京城工作这么多年,最后沦为住旅店,感到很悲伤。我看了信,也很悲伤,不是为自己的颠沛流离,是想到十年来的社会现象,像叶圣陶先生这样的人竟越来越少了。
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止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付之一笑。而叶先生则主张写完文章后,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有删节)
第一件:吕叔湘看到叶圣陶先生为他描标点,深受教育。
第二件:
第三件:
第四件:“我”拜访叶圣陶先生不遇,第二天就收到他深表悔恨的回信。
①告辞时,客人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一定还是走过三道门,四道台阶,送到大门外。
②告辞时,客人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还是送到大门外。
①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人,思想和行动,范围太广,我想损之又损,只说说我深知,而且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语文”方面;这仍嫌范围广,只好再缩小,限于写作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这个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说是不成问题,因为:一,看历史,似乎早已解决。那还是民初高喊文学革命的时候,以前言文不一致,如言,说“我觉得对”,文则要写“余然之”,既增加了无谓的负担,又不容易懂,所以应该合二为一。起初有些人,如林琴南之流,不以为然,但这是大势所趋,众意所归,不久就统一了天下,理,认定怎样说就应该怎样写,行,用笔写白话。二,看现实,写,都不用文言,而用普通话。但这里还隐藏着不少问题。由文学革命时期起,就应该有所谓白话指什么(如有孔乙己的白话,鲁迅的白话,北京市民的白话,等等),能不能这样写,应该不应该这样写等问题。这且不管,文学革命之后,许多知名的和不很知名的作家,以及广大的能执笔而不成家的,总是这样做了。成果呢?我的看法,除了少数人、个别文体(如小说、戏剧里的对话)之外,都是只能“不即不离”。不即,是与街谈巷议的口语不尽同;不离,是无论如何,总可以算作雅化的精炼化的条理化的口语。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值得重视的大问题在现在,流行的文的大多数,从用语方面看,与过去相比,不即的成分显然增加了,从而不离的成分就相应地减少了。这表现为冗长,扭曲,修饰,晦涩,不像话。不像话,有影响,是不自然,不简明,不易懂。这样写,有的来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来于看什么,学什么;但更多的是来于认识(纵使是不很明确的),以为不这样就不成其为文,甚至不足以称为文。有认识为依据,不即而离的文就会发荣滋长,终于成为文风问题。叶圣陶先生坚决反对这种文风,他提出正面的主张,要“写话”。写话,粗略说是嘴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加细一些说是,所写,从用语方面看,要是简明而有条理的口头话。
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只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致付之一笑。这里为题目所限,不能牵涉过多,甚至挑起论辩。专说我的看法,写话,虽然其中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但大体上说,或当作行文用语的一个高标准看,总是既正确又对症。说正确,因为这是坚持文学革命以来求言文一致的老传统。说对症,因为时下的脱离口语甚至有意远离口语的文风正在制造“新文言”。称为文言,是因为只见于书面,嘴里并不这样说。新文言,就其难于为绝大多数人轻易了解说,会比旧文言更糟,因为旧文言简短,新文言冗长,旧文言直说,新文言要多绕弯子。不简短,不直说,再加上结果的难于了解,就成为症。去症要有对症药,那就是写话,写话的主张会碰到两种性质的难易问题。一种是执笔之前,刚才说过的,认为这样就不成其为文,下里巴人,不屑于。认识,属于一念之差,可是变却大不易,要慢慢学,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求速成办不到。另一种是执笔之后,我的经验,就说是下里巴人吧,写得简明自然,让下里巴人听着像话,不是容易,而是很难。这也要靠慢慢学(多念像话的文),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此外还要加上叶圣陶先生提到的办法,写完,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③在文风方面,叶圣陶先生还特别重视“简洁”。简洁应该是写话之内的一项要求,这里提出来单独说说,是因为叶圣陶先生常常提到,有针对性。他是带着一些感慨说的:“你写成文章,给人家看,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意思没变,就证明你不行。”关于繁简,关于修改,鲁迅提到的是字句段。叶圣陶先生只说字,我的体会,一是偏重用语,二是意在强调,精神是可简就决不该繁。可是现实呢,常常是应简而偏偏要繁。繁简有时牵涉到内容方面,意思无价值,甚至更坏,当然以不写为是。内容还会引来其他性质的复杂问题,这里不管,只说用语。用语的可简而繁,近些年来大为流行,种类和花样都很多,几年前我在拙作《作文杂谈》的“累赘拖沓”一题里曾较详细地谈到,这里不能多说。我的想法,值得重视的不是多用少用一两个字,而是应该少用而偏偏多用的这种热爱冗赘的心情,它扩张,无孔不入,就会成为风。举最微末的两个字为例。一个是“了”,势力越来越大,占据的地盘越来越广,如“我见到老师”,“他坐在前排”,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我见到了老师”,“他坐在了前排”,成为既累赘又别扭。另一个是“太”,如“吸烟不好”,“那个人我不认识”,也是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吸烟不太好”,“那个人我不太认识”,成为不只累赘,而且违理。像这样的废字,删去不只是意思没变,而且是变拖沓无理为简洁合理,可是竟然很少人肯删,也就无怪乎叶圣陶先生感慨系之了。
④在我认识的一些前辈和同辈里,重视语文,努力求完美,并且以身作则,鞠躬尽瘁,叶圣陶先生应该说是第一位。上面说的是总的用语方面。零碎的,写作的各个方面,小至一个标点,以至抄稿的格式,他都同样认真,不做到完全妥帖决不放松。还记得五十年代早期,他发现课本用字,“做”和“作”分工不明,用哪一个,随写者的自由,于是出现这一处是“叫做”,那一处是“叫作”的现象。这不是对错问题,是体例不统一的问题。叶圣陶先生认为这也不应该,必须定个标准,求全社出版物统一。商讨的结果,定为“行动”义用“做”,“充当”义用“作”,只有一些历史悠久的,如作文、自作自受之类仍依旧贯。决定之后,叶圣陶先生监督执行,于是“做”和“作”就有了明确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