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主要居民是手工业者和商人
②城市完全独立于各地封建主
③城市兴起促使西欧大学兴起
④城市兴起有利于国王的统一
材料一: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几乎所有的城市和城镇均被城墙所包围,而防卫城墙的存在,既意 味着城市与乡村(庄园)的区别,也为城市生活提供了物质上和心理上的安全保障。市场作 为商人的经营场所,也是城市最主要功能的表征,还是城市存在的前提和城市生活的重心所 在。市民作为城市的创建者,也是城市生活的主体,没有市民就没有城市,也就没有城市生 活本身。法庭是市民和城市生活的司法保障,市民通过创立自己的特别法庭,可以摆脱其所 属审判管辖区域的领主法庭的繁复和束缚。作为“市民阶级的合法身份”的标志,自由“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特权,同时也是城市土地所具有的地区特权”。
——摘编自姜守明《浅析中世纪西欧城市制的起源与发展》
材料二: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特许状大多由国王和大封建主颁发给城市,其内容主要是确认城市 的自治权和其他特权。为了吸引更多的移民进入城市,这些特许状在一定程度上对封建领 主权予以限制,因此,特许状在本质上是西欧封建制度下反对封建领主统治的一面进步的旗 帜,国王与城市通过一种软性的合作以达到互惠的目的。通过授予特殊的法律、特权和习 俗,中世纪的特许城市在法律上和制度上与周围农村地区的村庄和部落分离开来了。而且 特许状的颁发使城市率先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在城市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进入顺利发展的轨 道,这就必然促进了中世纪西欧城市和整个西欧封建经济的发展,并为西欧封建社会过渡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创造了物质前提和条件。
——摘编自冯正好《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特许状》
材料一 12世纪到13世纪期间,欧洲的城市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不但数量增多,规模也迅速扩大。这显示出中世纪欧洲经济的发展和治安的改善。城市容纳了法院(包括市政法院)、医院、宗教团体或行业协会之类的兄弟会等组织机构。此外,大多数城市除了“中产阶级”或“市民”之外,还生活着数量相对较多的神职人员……在波兰,除了早已出现的450座城市外,1450年到1550年间又增加了约200座新城市……但即便在那里,城市居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依旧相当小,不到总人口的15%。1500年,只有6%的欧洲人居住在人口超过1万的城镇。
材料二 14世纪后,欧洲人口缓慢地恢复到原先的水平,然后开始增长……在欧洲大陆,特别是在地中海沿岸和西北欧,贸易及制造业发展迅速。城市的规模愈发扩大,商人们也变得愈发富有。在每个国家,商人阶级都变得重要起来。……1350年到1450年间,法兰西、西班牙、英格兰、苏格兰,丹麦、挪威、瑞典和匈牙利的统治者纷纷加强君主统治,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身影响力,同时减少封建贵族和教会权力机构的土地。伊比利亚半岛的两个国家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1469年因女王伊莎贝拉和国王斐迪南联姻而统一,至此现代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初步形成。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美)约翰•梅里曼《欧洲现代史:从文艺复兴到现代》
材料一 琅城是法国北部一个比较富裕的工商业城市,为了摆脱主教高德理的统治,12世纪初,琅城的居民凑了一大笔赎金,向高德理和国王路易六世买回了城市的自治权。但是,高德理背信弃义,又要重新统治琅城。居民闻讯十分愤怒,1112年,居民发动起义,成立“公社”,杀死高德理等人。1128年,路易六世向琅城颁发特许状(如图),承认城市自治权力和工商特权,明确市民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 11—12世纪,除原来罗马帝国时期的老城市外,西欧各地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区出现了许多新兴城镇。如英国的约克和法国的奥尔良,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热那亚等。在西欧城市重新兴起和工商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市民阶级形成了,并从中进一步分化出手工业者、商人和银行家。广大西欧城市开展了争取自治权利的斗争,并制定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装,向封建王权和各级封建主发起挑战。一些城市中,如法国的巴黎、英国的牛津和剑桥还建立了大学,成为著名的大学城。到14—15世纪,从西欧封建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的中等阶级,已经与封建社会制度水火不容,成为欧洲反封建王权的强大革命力量。
——摘编自侯建新《西欧城市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