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和爱国主义精神阐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群众身边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堂。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举行隆重纪念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增进人们的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为专门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近年来,我国颁布、修订了多部爱国主义相关法律,如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颁布)、国歌法(2017年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颁布)、国旗法(2020年修订)等,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提供了立法基础。
①援外医疗是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生动的体现
②中国医疗队坚守和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③中国医疗队精神就是新时代的中华民族精神
④援外医疗队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风貌
①弘扬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心骨”
②民族精神作为民族文化的结晶是长期历史积淀的过程
③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随时代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
④这些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风貌和精神特征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于2023年10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表摘录了法律条文的部分内容:
第二条(节选) | 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 |
第八条 |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
第二十五条(节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说明我国颁布实施该法的法治意义和文化意义。
①中华民族向上追求的精神风貌
②中华文化在交流互鉴中向前发展
③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火炬
④中华文化涵养着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
下表摘录了法律条文的部分内容:
第二条(节选) | 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 |
第八条 |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
第二十五条(节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说明我国颁布实施该法的法治意义和文化意义。
①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依托
②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主体责任和基本原则
③把爱国主义精神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上升为世界共同价值观念
④将爱国主义从“软性”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刚性”的法律规范
①具有超越性,不受一定时期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
②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生动体现
③与时俱进,在不同时期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和形式
④符合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的需要
①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更好铸魂育人
②能够推动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进一步凝聚起人民力量
③旨在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④有助于涵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