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中国的民族发展在地区上是互相交叉的……汉族曾经长时期统治中原,向兄弟民族地区扩张;可是,也有不少的兄弟民族进入过内地,统治过中原。这样就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现象,而一个民族完全聚居在一个地方的比较少,甚至极少。……我国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形成许多民族杂居的状态。由于我国各民族交叉的时代很多,互相影响就很多,甚至于互相同化也很多……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对外曾是长期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内部是各民族在革命战争中同甘苦结成了战斗友谊,使我们这个民族大家庭得到了解放。……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
——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54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材料
表:新中国70年大事表(部分)
时间 |
代表性事件 |
1949— 1959年 |
开国大典(1949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950年 10月);第一座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1956年7月) |
1960— 1969年 |
周恩来访问亚洲六国(1960年4月至5月);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1964年10月); 我国自行设计和施工建造的南京长江大桥全面建成通车(1968年年底) |
1970— 1979年 |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1971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高考(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978年12月);深圳蛇口港和蛇口工业区开始建设(1979年7月) |
1980— 1989年 |
中央一号文件为“包产到户”正名(1982年1月);法定教师节确立(1985年1月) |
1990— 1999年 |
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1992年1月至2月);香港回归(1997年7月);1998年抗洪 抢险(1998年夏) |
2000—2009年 |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1年12月);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2003年10月);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2008年8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提出(2005年8月) |
2010—2019年 |
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2012年11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2013年6月);“精准扶贫”概念首次提出(2013年11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通过 (2015年4月);首艘国产航母下水(2017年4月);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 坛(2017年5月);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2017年10月);首届亚洲文明对话大会(2019年5月) |
——据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新中国七十年大事点读(特别策划)》等整理
上表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些代表性事件。任选一个阶段,围绕这一时期的时代主题或时代精神自拟论题,并另举史实加以阐述。(要求:阶段明确,观点正确,史论结合,逻 辑清晰。)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建设。中央人民政府相继制定颁布了《婚姻 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恐治贪污条例》,以及禁毒禁烟、战犯罪犯改造等重要法规。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说生。此次会议,同时还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X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重要法律。以上法律法规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格局。
——摘编自刘文光《新中国法制建设:新世纪之初的历史回眸和反思》
材料二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宪法的法律地 位和作用,指出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 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和目标。在制定新宪法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法律128件,关于法律的决定75件,共计203件,这些法律涉及国家机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对外开放、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从1985年开始,我国已实施了两个全国性的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计划,现在正在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从1994年12月到1998年5月,中共中央举办了七次法制讲座。出现了从重人治、轻法治向重法治转变,从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从重义务轻权利向权利义务并重转变和从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向两者并重转变的现象。
——摘编自李玉荣《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材料一:1954年宪法是在毛泽东亲自主持和直接领导下制定的,整个制宪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为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宪法草案初稿和宪法草案都曾组织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大规模的群众性的讨论主要有三次。9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到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新中国大地上正式诞生了。
——摘编自宇熒《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点与宪政意义》
材料二: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既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经验的结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摘编自竺世方《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的又一座丰》
在政权建设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在经济建设上,坚持把农村工作的重心放在构建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上面来。 |
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 年 9 月 20 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54年)
回答: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先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