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经庚子“清廷之威信已扫地无余……国势危急,岌岌不可终日。有志之士,多起救国之思,而革命风潮自此萌芽矣”。与两千年来的历代王朝相比,清廷仍然实行君主专制政体。王位争夺又是无情的斗争。要破这个怪圈,就必须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度。西方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及民族主义、民主共和思想成为中国革命的助推力。张謇曾说:“各省决心独立,蓄根在政府三年内之反对立宪,授权在官收商办铁路之不合法,而发机在荫昌汉口之战,恣行杀掠,凡识时务者皆能知之,既由极高之热度酿成一般之舆论,潮流万派,毕趋共和。”
——摘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等
材料二:五千年来专制帝王之局,于此十年中为一大结束,今后亿万斯年之中华民国,乃于此时开幕,则非十年以来之小变,实五千年以来之大变,而不可以常例论矣。
——《东方杂志》(1913年)
鲁迅在《故乡》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的经济凋敝,不仅是润土的贫困,而是他一声“老爷”中所显示的精神的麻木,以及把命运寄托于香炉和烛台的迷信和愚昧。《阿Q正传》则更塑造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典型的落后不觉悟、带有精神病状态的群众形象。
——摘编自《鲁迅评传》
变法 | 史籍记载 | 释文 |
李悝变法 (魏国) |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 封赏有功劳的人,任用有能力的人,并且要赏就要实行,要罚就要得当 |
商鞅变法 (秦国) |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 在战场立功的人,都可以获得爵位;王族宗亲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名册 |
乐毅变法 (燕国) | 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着处之 | 不把禄赏私馈给亲近之人,应授给功劳多的人;不把官职交付给宠幸之人,应让有能力的人来担任 |
唐朝三省的职权是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施行。中书省由中书舍人掌起草命令,中书省在得到君主同意或命令后,就让舍人起草,舍人在接到词头(命令大意)以后,认为不合法的便可以缴还词头,不给起草。在这种局面下,君主就得改换主意。如坚持不改,也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发下,但舍人仍可以第二次、第三次退回,除非君主罢免他的职务,否则,还是拒绝起草。中书舍人把命令草成后,必须经过门下省的审读,审读通过,由给事中(门下省专掌封驳的官员)签名副署,才行下到尚书省施行。如被封驳,则此事便当作罢论。
——摘编自吴晗《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
1912年3月5日,有人在《时报》上发表了以《新陈代谢》为题的文章,其中写道:
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中华民国成,清朝灭;总统成,皇帝灭;新内阁成,旧内阁灭;新官制成,旧官制灭;新教育兴,旧教育灭;枪炮兴,弓矢灭;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阳历兴,阴历灭;鞠躬礼兴,拜跪礼灭。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
要求:确定总论点,选择两个不同类别的证据进行论述,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一 1901年,梁启超呼吁“过渡时代之英雄”,认为此种英雄应具备冲破旧势力的“冒险性”、过人的“忍耐性”、为国民择一“最良合宜”政体并倡率国民以此途得幸福的“别择性”。1903年,留日学生极力宣扬岳飞精忠报国、至死不渝的精神,认为他“为种魂,为国魂,为中国民族之天神”。
——摘编自赖静萍《从揽驭到召唤:近代中国国家建设与“英雄”概念变迁》
材料二 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早期共产主义理想的信仰者和传播者,对英雄观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并对崇拜伟人英雄的西方英雄史观予以批判。李大钊指出,“离于众庶则无英雄”,英雄也需要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发挥力量。陈独秀强调,英雄时代、圣人时代已经结束,国家“若不建立在广大群众的需要与同情的力量上面,不是难以持久,便是造成新的军阀”。
——摘编自黄倩倩《中国共产党英雄观百年演进的历史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