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蚌埠部分城市道路的命名情况
时间 | 道路命名由来及举例 |
20世纪 二三十年代 | 1929年,由蚌埠市政筹备处对城市道路系统,提出要求达到交通、卫生、观瞻的完美地步。道路分四类: “路”(如大马路、二马路); “街”(如中山街); “里”(仁和里); “巷”(公义巷,公平巷)。 |
抗日战争期间 | 1938年,日军在蚌埠地区设南、东、西三个岗口,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南岗一路、南岗二路、南岗三路、南岗四路的由来。 |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 | 1966年9月,蚌埠市委更改蚌埠道路街巷名称。红旗路、东风路、跃进路、大寨路、红光路、长青路、向阳巷、解放路、大庆路等由此诞生。 |
改革开放至今 | 1981年蚌埠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市的道路、巷里、桥梁、居住地进行命名、更名。涂山路、朝阳路、青年街、长征路、国强路等177条路、街、巷、居民区进行了命名和更名。 |
——据《蚌埠市志》等
依据材料,自拟论题,结合中国近现代史的相关知识予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史实准确,表述清晰)
材料
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路径或者方向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历史可能循着某种路径发展,历史条件改变了,发展的路径也可能改变。 我们可以运用这种理论,来观察近代中国历史,可以发现各个不同的历史转折。
——摘编自张海鹏《近代中国历史进程概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近代中国的某一历史事件并论证材料中的观点。 (要求:论证充分,史实准确,表述成文,逻辑清晰。)
材料:
1912年9月 | 中华书局出版 | 《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 | 中华民族以汉族为主位,其他各族,更起迭仆,与汉族互有关系者,日苗族、日通古斯族(满族)、曰蒙古族、曰土耳其族(回族)、曰西藏族。 |
1923年9月 | 商务印书馆出版 | 《现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 | 构成中国历史的民族,是华、苗、东胡、蒙古、突厥、藏、韩七族。七族之中,华族是主要分子。把“中华民族”简称为“华族”或“中华族”,用来指称“汉族”。 |
1940年 | 国民政府第三次修订 | 《修正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 | 叙述中华民族之演进,特别注意支族间之融合与其相互依存之关系,以阐发全民族团结之历史的根据,而于历史上之光荣,以及近代所受列强之侵略及其原因,以激化学生复兴民族之意志与决心。 |
——摘编自郑大华《论民国初年到抗战时期历史教科书对“中华民族”的书写》
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紧扣材料,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材料一:经庚子“清廷之威信已扫地无余……国势危急,岌岌不可终日。有志之士,多起救国之思,而革命风潮自此萌芽矣”。与两千年来的历代王朝相比,清廷仍然实行君主专制政体。王位争夺又是无情的斗争。要破这个怪圈,就必须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度。西方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及民族主义、民主共和思想成为中国革命的助推力。张謇曾说:“各省决心独立,蓄根在政府三年内之反对立宪,授权在官收商办铁路之不合法,而发机在荫昌汉口之战,恣行杀掠,凡识时务者皆能知之,既由极高之热度酿成一般之舆论,潮流万派,毕趋共和。”
——摘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等
材料二:五千年来专制帝王之局,于此十年中为一大结束,今后亿万斯年之中华民国,乃于此时开幕,则非十年以来之小变,实五千年以来之大变,而不可以常例论矣。
——《东方杂志》(1913年)
鲁迅在《故乡》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的经济凋敝,不仅是润土的贫困,而是他一声“老爷”中所显示的精神的麻木,以及把命运寄托于香炉和烛台的迷信和愚昧。《阿Q正传》则更塑造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典型的落后不觉悟、带有精神病状态的群众形象。
——摘编自《鲁迅评传》
变法 | 史籍记载 | 释文 |
李悝变法 (魏国) |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 封赏有功劳的人,任用有能力的人,并且要赏就要实行,要罚就要得当 |
商鞅变法 (秦国) |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 在战场立功的人,都可以获得爵位;王族宗亲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名册 |
乐毅变法 (燕国) | 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着处之 | 不把禄赏私馈给亲近之人,应授给功劳多的人;不把官职交付给宠幸之人,应让有能力的人来担任 |
唐朝三省的职权是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施行。中书省由中书舍人掌起草命令,中书省在得到君主同意或命令后,就让舍人起草,舍人在接到词头(命令大意)以后,认为不合法的便可以缴还词头,不给起草。在这种局面下,君主就得改换主意。如坚持不改,也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发下,但舍人仍可以第二次、第三次退回,除非君主罢免他的职务,否则,还是拒绝起草。中书舍人把命令草成后,必须经过门下省的审读,审读通过,由给事中(门下省专掌封驳的官员)签名副署,才行下到尚书省施行。如被封驳,则此事便当作罢论。
——摘编自吴晗《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
1912年3月5日,有人在《时报》上发表了以《新陈代谢》为题的文章,其中写道:
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中华民国成,清朝灭;总统成,皇帝灭;新内阁成,旧内阁灭;新官制成,旧官制灭;新教育兴,旧教育灭;枪炮兴,弓矢灭;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阳历兴,阴历灭;鞠躬礼兴,拜跪礼灭。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
要求:确定总论点,选择两个不同类别的证据进行论述,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