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活动已开启,快来参与吧 关闭充值活动
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中国古代史 / 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 唐朝的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 1. 下列关于唐睿宗至唐玄宗年间的记述,可用于研究( )

    文献记述

    出处

    初,永徽中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其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

    《新唐书·志第四十·食货一》

    开元之季,天宝以来,法令弛坏,并兼之弊,有愈于汉成、哀之间

    《文献通考》卷2《田赋考二》

    兼并者不复追征,贫弱者不复田业,姑定额取税而已

    《文献通考》卷3《田赋考三》

    A . 赋税标准的演变 B . 劳作方式的进步 C . 农业生产的发展 D . 均田制度的破坏
基础巩固 换一批
  • 1.  780年,宰相杨炎奏请唐德宗实行赋税制度改革,收税“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古代赋税制度逐渐由“舍地税人”朝“舍人税地”方向发展。这有利于(  )
    A . 促进农产品商品化 B . 放松人身依附关系 C . 保证农民生产时间 D . 催生新的经济因素
  • 2.

    唐朝前期,赋役制度的发展进步之处主要是 (    )

    A . 农民向封建国家承担定量田租 B . 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C . 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 D . 人头税被废除了
  • 3.

    下列措施未促使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是 (    )

    A . 初税亩 B . 相地而衰征 C . 为田开阡陌 D . 两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