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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中国古代史 / 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 唐朝的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 1. 唐开元二十五年(737)三月,玄宗下诏宣布实行“折纳”新措施。规定,关内诸州的课口把原来交纳纺织品的庸、调改为折纳粟米;河南、河北不通水运之州的课口,把原来交纳的租粟改为折纳绢布。这一规定意在( )

    A . 降低政府税赋的征管成本 B . 抑制富商大贾的获利资源 C . 改善税赋征收单一化状况 D . 提高农副产品商品化程度
基础巩固 换一批
  • 1. 唐初,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 )
    A . 土地税 B . 丁税 C . 户税 D .
  • 2. 下图是唐代部分时段全国总户数的变化示意图。图中全国总户数最高点出现的主要原因是( )

    A . 人口生育率的增长 B .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C . 国家户籍管理放宽 D . 新赋税制度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