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为了论证以法治取代礼治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法的概念等进行了探讨。慎子说:“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韩非也认为只有“去私曲,就公法”,才可以“民安而国治”。
——摘编自张晋藩《法尚公平:中国古代的法治追求》
材料二 自秦以来,中国二千年的法律是“为上而立”的,是专制帝王用来“驱迫束缚其臣民”,使臣民“恐怖慑服”的“防奸”手段。他强调政府应该为民立法,这样才合乎“天理人情”,才是“治国之法”……“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
——摘编自严复《法意》(1909年)
材料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
材料一 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贡献,大都以为是老大而衰弱。今天我要问一问,究竟他果是长此老大衰弱而不能重振复兴吗?不的!从“五四”运动以后,我们已经感觉到这民族复活的动机了。
——李大钊《人种问题》(1924)
材料二 欲求抗战的最后胜利,欲求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之实现,其在今天和将来,除应加强我们内部的团结,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外,别无方法与途径。这是挽救时局和复兴中华的关键。
——《新华日报》发刊词(1938)
材料三 如果要使革命进行到底,那就是用革命的方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样,就可以使中华民族来一个大翻身……
——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1948)
材料四 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前提”;之后,“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赋予民族复兴新的强大生机”。
——摘编自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