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皇越律例》
材料二:西方法治有着漫长的发展史。罗马法中,对正义所下的定义是“物归其主”,在罗 马法著作《学说汇纂》中,提出“关涉所有人者应受到所有人的赞同”。到19世纪,被视为近代西方法治理论奠基人的英国法学家戴雪(Dicey)认为“含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 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
——摘编自【法】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及夏恿《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
与制度来源。
内容 |
出处 |
“如果欺侮人,则罚款”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 |
“债务人在拘禁期间,若无力自费供养,则拘禁他的人每日 应发给他面粉一磅” |
《十二铜表法,第三表》 |
“如果未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 500 索里迪 (一种金币) 以内, 城邦保卫人应同城市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 |
《法学阶梯》 |
◆法典编纂遵循的原则是删繁就简,避免过时和矛盾的地方 ◆受基督教的影响,表现出一种反对奴隶制度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