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观察】 如图数据:
【案例分析】
阶段一:进入初中后,李某变得脾气暴躁,因经常打骂欺负A同学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觉得自己年龄小违法犯罪也没关系,多次强行索要A同学财物。
阶段二:初中辍学后,李某更无规则意识,经常借他人财物不归还,租房子不交房租,后来因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15日,后多次持刀拦路抢劫,致人重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向法院起诉一定能够成功
②积极学法、懂法、用法
③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④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权
【案件回放】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公然对江某进行侮辱、诽谤,贬损其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刑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观点碰撞】
小辉: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害人害己,又触犯了国家法律,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
小令:林某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他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4月1日,在“海空卫士”王伟烈士壮烈牺牲20周年的日子,一名63岁的男子因在微信群聊中辱骂烈士王伟、侮辱烈士遗孀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部门对侵犯英烈荣誉的言行重拳出击,广大网友拍手叫好!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我们这个社会, 每当诋毁英烈的错误言论出现,总能引来舆论的一致声讨。同时我们也看到,仍然存在一些声音为那些诋毁英烈者叫屈,认为对他们的批评和惩处是“上纲上线”实在没有必要。 |
相关链接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
【聚·热点】
网络让我们享受更多元的表达、聆听更丰富的声音,但网络上肆意的谩骂、侮辱、 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让我们心生畏惧。为有效制止网络暴力行为,净化网络空间,2023 年全国两会上,20 余名代表委员提出:制定《反网络暴力法》 ……
【评·时事】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 ”,坚持标本 兼治,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有乱必查、有害必除,全社会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①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②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③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①规范了国家权力对全体公民权利的保障
②保障了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③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④保证了公民个人信息隐私不受任何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