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民事主体的姓名权、名誉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②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③任何APP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都会成为违法行为
④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①属于“搭便车”的行为,是市场自发性的表现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扰乱了市场秩序
③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威胁到消费者身体健康
④没有提供产品的真实质量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典型的“搭便车”,有利于提高名牌的商业信誉
②经营者行为属于混淆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③严打此种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④经营者行为属于实施商业诋毁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小章在网上购买了几盒日本进口饼干,收货后发现买到的饼干没有中文标签,经查验显示该产品产自日本崎玉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发布公告,禁止从日本福岛县、崎玉县、东京都等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且进口食品都应有中文标签以及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小章怀疑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多次通过网购平台找商家协商,但商家均不予理会,小章遂将其诉至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最终,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依照食品安全法、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处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侵犯了专利权,属于“搭便车”的行为
③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违背了平等绿色原则,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①严厉惩治网上评论和用户点评行为②规范网评行为以维护电子商务秩序
③规定虚假网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④告诫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小王在某网站注册账号并开设网店销售酒类产品,与该网站签署的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经营者不得在该网站平台上销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后来该网站接到消费者投诉,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包装标识与正品存在差异,经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023年4月分两次从某流动配送车上共购进22件(12瓶装)“牛栏山”陈酿白酒在店内销售,销售价为14元/瓶。经委托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对涉案白酒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上述白酒不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产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权利?并说明理由。
H省A公司创作了“茶颜悦色”新中式鲜茶品牌并进行了商标注册(其标志为一幅印有“茶颜悦色”四个字的仕女图)。从2013年在H省C市开设第一家门店,其独特的饮品制作、饮品命名、宣传文案等深受消费者的喜爱,成为游客来C市必打卡的招牌美食之一。2017年以来,B餐饮公司在其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使用“茶颜观色”和用照片修改技术修过的同款仕女图,对外进行“茶颜观色”的品牌宣传和加盟许可推广,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影响了品牌发展。2020年,A公司向法院起诉。2021年,法院判决A公司胜诉并获赔170万元。
本案具有较强的司法引导意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①餐馆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②小李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知情权
③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构成承诺,具有法律认可的约束力
④小李有责任收集和保存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受侵害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