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方法中的归纳,是从大量个别现象中概括出一般性认识的思维方式。对多种事物、现象抽取其共同之处加以概括,形成用以表达这种共同性质的概念、范畴、命题、论述等,即为归纳。下表归纳正确的是( )
下列是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一段描述,请指出其中有几处错误( )
“1787年宪法所构建的权力结构体现‘制约与平衡’的原则。总统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对国会负责。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其中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每五个黑人中有三个获得选举权,但没有废除奴隶制度,从而给这部宪法打上种族歧视的烙印。”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主要反映了美国1787年宪法的( )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总统掌握的权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