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华文明从一开始就具有以人为本的精神,是一种以人本主义为基石的人类文明。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早认识到人类自身的创造力量的民族。西方人把崇拜的目光对着天庭,中华的先民却对自身的力量充满了自信心。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体系中,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等神话传说其实都是人间英雄和氏族首领的英雄事迹的文学表述。女娲等人的神格其实就是崇高伟大人格的升华,他们与希腊神话中那些高居天庭俯视人间有时还任意惩罚人类的诸神是完全不同的。在经过后人加工的中国上古神话中,神话的因素与历史的因素以传说的方式奇妙地结合起来了。神话人物主要不是作为人类的异己力量出现,而是人类自身力量的凝聚和升华。神话人物的主要活动场所是人间,他们的主要事迹是除害安民、发明创造,实即人类早期生产活动的艺术夸张。请看孟子对大禹治水事迹的叙述:“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这分明是一位人间领袖的英雄事迹,哪里有丝毫的神话色彩?有人说这是儒家对传说进行信史化的结果,但儒家的思想正是中华先民的集体观念的理论表述,这仍然证明着中华传统文化的人本精神。
②在中华文化中,人不是匍匐在诸神脚下的可怜虫,更不是生来就负有“原罪”的天国弃儿,相反,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是衡量万物价值的尺度,人的道德准则并非来自神的诫命,而是源于人的本性。人的智慧也并非来自神的启示,而是源于人的内心。先民的这种思维定势为中华文化打下了深刻的民族烙印,那就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先秦的诸子百家虽然议论蜂起,势若水火,但都以人为思考的主要对象。他们的智慧都是人生智慧,他们关怀的对象都是人生现实。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当其他民族对宙斯、耶和华、安拉的至高权威顶礼膜拜时,中华的先民却把人间的圣贤当作崇敬、仿效的对象;当其他民族把人生的最高目标设定为进入天国以求永生时,中华的先民却以“立德、立功、立言”等生前的建树以实现生命的不朽;当其他民族从宗教感情中获取灵魂的净化剂或愉悦感时,中华的先民却从日常人伦中追求仁爱心和幸福感。孔子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栖栖惶惶,席不暇暖。在政治活动彻底失败后,又以韦编三绝的精神从事学术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了“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正是这种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使他对生命感到充实、自信,从而在对真与善的追求中实现了审美的愉悦感,这就是为后儒叹慕不已的“孔颜乐处”。与儒家相反,庄子则从另一个方面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庄子是以浪漫的态度对待人生的,对自然界的生命现象抱着珍贵爱惜的态度。他所追求的是超越现实环境的精神自由,是保持人类自然本性的个体生命的尊严。
③正因如此,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从一开始就是产生于人间,是由人类自身的力量来创造的。《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九歌》以下。”在中国古代神话中,这大概是惟一的关于诗歌降自天庭的记载。屈原《离骚》云:“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郝懿行疏云:“开即启也,汉人避讳所改。”可见这是指真实的历史人物启。对于屈赋中所写启与《九辩》《九歌》之事,后代注家聚讼纷纭,总的趋势是神话色彩越来越淡薄,至朱熹遂认定《九辩》实乃“舜禹之乐”,并非降自天庭。朱熹的解释不一定符合事实,但这却代表古人的普遍看法,即不相信《山海经》的悠谬之说,而宁可相信一种符合理性的信史化说法。
④在中华文明史的初期产生的艺术品虽然也有以祭祀鬼神为用途的,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与先民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例如仰韶文化的大量彩陶器具上所绘的鱼鸟图案,无论是意味着图腾崇拜、生殖崇拜还是祈祷狩猎有获,都反映着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诉求。最早的古代歌谣也都是人间的产物,都是直接与先民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对于古代艺术的这种性质,先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吕氏春秋·仲夏纪》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里记录的是上古时代歌、乐、舞融为一体的综合艺术表演,它所再现的内容显然正是当时的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
⑤只要对中国古代艺术进行历时性的考察,就可以清晰地看出人本精神越来越成为占压倒优势的价值取向。例如商周两代的青铜器上的纹饰,从早期的神秘诡异的饕餮图案逐渐转变为后期的圆润柔和的几何纹饰;又如汉唐两代都很发达的墓葬壁画,前者常见伏羲、女娲蛇躯交尾之类的神话题材,后者却以宴饮、耕牧等人间生活为主要内容;又如诗歌中的神仙主题,从秦代博士所作《仙真人诗》到汉末曹操所作《精列》等游仙诗,神话色彩越变越淡,及至晋代郭璞的《游仙诗》,竟被钟嵘评为“乃是坎壤咏怀,非列仙之趣也”。东汉王充高举反对“虚妄”而提倡“真美”的理论旗帜,固然是针对甚嚣尘上的谶纬神学的行为,但何尝不是文学艺术中人本精神愈益强化的一种反映。
⑥从整体而言,人本精神是中国文学艺术的最高准则。以诗歌为例,从先秦以来,人们强调诗歌源于人间的生活,是人们喜怒哀乐的自然表现。正是在这种文化土壤中,“诗言志”成为中国诗歌的开山纲领。“诗言志”首见于《尚书·尧典》,它不一定真是产生于尧舜时代,但肯定在先秦时代就已深入人心,绝非仅为儒家学派独自信奉。对于“诗言志”的释义,历来多有歧解,但其基本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孔颖达云:“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后人或以为这是孔氏对“诗言志”说和魏晋时产生的“诗缘情”说的弥缝折衷之言,其实先秦时“志”即包含“情”在内,孔氏之语符合先秦实际情况。总之,在中华先民看来,诗歌完全是抒写人类内心世界的一种文化形态,人本精神就是中华诗国的核心精神。
(摘编自莫砺锋《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人本精神》)
① ②
③ ④
同诸公登慈恩寺塔①
杜甫
高标跨苍穹,烈风无时休。自非旷士怀,登兹翻百忧。
方知象教力,足可追冥搜。仰穿龙蛇窟,始出枝撑幽。
七星在北户,河汉声西流。羲和鞭白日,少昊行清秋。
秦山忽破碎,泾渭不可求。俯视但一气,焉能辨皇州?
回首叫虞舜② , 苍梧云正愁。惜哉瑶池饮,日晏昆仑丘①。
黄鹄去不息,哀鸣何所投?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
【注】①杜甫在天宝十一载(752)秋天登慈恩寺塔,写下此诗。慈恩寺塔是玄奘为保存经卷佛像所修,即“大雁塔”。②唐高祖号神尧皇帝,太宗受内禅,所以称虞舜。③瑶池饮、昆仑丘:《列子·周穆王》称周穆王“升昆仑之丘”“遂宾于西王母,觞于瑶池之上”“观日之所入”。
今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中,主持人尼格买提在配合刘谦的魔术时,产生失误,没有成功对上扑克牌。当时,他绝望的神情马上被网友捕捉并调侃“像极了坐在老师身边的差生”“感觉他在台上都快碎了”。本该被批评的失误,反而被观众们津津乐道,也意外成为龙年春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对于这次失误,撒贝宁在春晚上直言不讳地揭穿,春晚导演于蕾在访谈中坦然承认,尼格买提更是在社交平台上与网友“心碎地”互动。正月十五的元宵晚会上,尼格买提续变了魔术,圆上了春晚扑克牌的失误,也成就了一个有趣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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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闻之,知其体康也。
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叟有子曰舜。舜之事瞽叟,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叟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子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
(节选自《孔子家语》)
材料二: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节选自《史记·卫康叔世家》)
未入室A而宣公见B所欲C为太子D妇者E好F说而自取之G更为太子H取他女
①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
②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
材料一:
浮图文瑛居大云庵,环水,即苏子美沧浪亭之地也。亟求余作《沧浪亭记》,曰:“昔子美之记,记亭之胜也。请子记吾所以为亭者。”
余曰:昔吴越有国时,广陵王镇吴中,治南园于子城之西南;其外戚孙承祐,亦治园于其偏。迨淮海纳土,此园不废。苏子美始建沧浪亭,最后禅者居之:此沧浪亭为大云庵也。有庵以来二百年,文瑛寻古遗事,复子美之构于荒残灭没之余:此大云庵为沧浪亭也。
夫古今之变,朝市改易。尝登姑苏之台,望五湖之渺茫,群山之苍翠,太伯、虞仲之所建,阖闾、夫差之所争,子胥、种、蠡之所经营 , 今皆无有矣。庵与亭何为者哉?虽然,钱镠因乱攘窃,保有吴越,国富兵强,垂及四世。诸子姻戚,乘时奢僭,宫馆苑囿,极一时之盛。 而子美之亭,乃为释子所钦重如此。可以见士之欲垂名于千载,不与其澌然而俱尽者,则有在矣。
文瑛读书喜诗,与吾徒游,呼之为沧浪僧云。
(节选自归有光《沧浪亭记》)
材料二:
子问居辰洲之甫里,余女弟婿也。余时过之,泛舟吴淞江,游白莲寺,憩安隐堂,想天随先生之高风,相与慨然太息。而子问必挟史记以行。余少好是书,以为自班孟坚已不能尽知之矣。独子问以余言为然。 间岁不见,见必问史记,诸不及他也。 会其堂毁,新作精舍,名曰花史馆。盖植四时花木于庭,而庋①史记于室,日讽诵其中。谓人生如是足矣,当无营于世也。
夫四时之花木,在于天地运转,古今代谢之中,其渐积岂有异哉? 人于天地间,独患其不能在事之外,而不知止耳。静而处其外,视天地间万事,如庭中之花,开谢于吾前而已矣。自黄帝迄于太初,上下二千余年,吾静而观之,岂不犹四时之花也哉? 吾与子问所共者,百年而已。百年之内,视二千余年,不啻一瞬。而以其身为己有营营而不知止又安能观世如史观史如花也哉?余与子问言及此,抑亦进于史矣。遂书之以为记。
(节选自归有光《花史馆记》)
【注】①度:搁置,收藏。
而A以其身B为己有C营营D而不知E正F又安能G观世如史H观史如花I也哉?
①昔子美之记,记亭之胜也。请子记吾所以为亭者。
②余与子问言及此,抑亦进于史矣。遂书之以为记。
2023年7月14 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等发布了阿斯巴甜对健康影响的评估结果,将阿斯巴甜归类为可能对人类致癌。
阿斯巴甜是目前市面上使用比较普遍的一种人工代糖,常用于制作无糖饮料、酸奶等, ① , 如不产生龋齿、不影响血糖、热量低、甜度高等。
IARC 是作为世界权威的癌症研究机构,主要依靠人类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致癌证据强度被分为4类。其中1类 ② , 如黄曲霉毒素、亚硝胺、含酒精饮料等;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如红肉;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IARC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意味着其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需进一步研究。此外,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还同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相关。
阿斯巴甜可能致癌这一新闻致使很多人对添加了阿斯巴甜的食品产生了担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回应,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所以 ③ 。
用韵答友人论诗
林希逸
艺业难精最是诗,千差万别信难知。
还须倒岳倾湫①手,却有②惊天动地时。
鸟迹③论书方古雅,龙媒④入画始权奇⑤。
夷然⑥便欲趣平淡,此法谁传我亦疑。
【注】①倒岳倾湫:出自宋代诗人释了悟的《偈颂五首》。②却有:再有。③鸟迹:指鸟篆。④龙媒:指骏马,喻指才俊。 出自汉代刘彻《天马二首·其二》:“天马徕,龙之媒,游阊阖,观玉台。”⑤权奇:奇谲非凡。多形容良马善行,也形容人智谋出众。⑥夷然:平静镇定的样子。
材料一:
毫无疑问,公众苦网暴久矣。近年来,网暴引发的悲剧不少,有的是个人、自媒体账号或组织为了流量等利益刻意为之,有的是人们在不以为意状态下攻击他人形成的规模效应,还有的是“法不责众”心理驱使下的跟风讨伐、地域黑、群体黑等。
每一起网暴事件,看起来似乎都是“新闻上的故事”,但它其实离我们很近,不少人甚至也曾在有意或无意中充当了导致“雪崩”发生的“一片片雪花”。
治理网暴,现在已有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也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条例》等行政法规。这些规定和要求的重点大多是在末端治理,即网暴发生后如何规制和救济。 而在现实中,追贵的难度依然较大,比如定性难——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受害与网暴的关联性,精神伤害程度认定,等等。
在此背景下,此番国家网信办的征求意见稿主要聚焦平台方的作为、责任和义务,更加强调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这也意味着,源头治理十过程治理+末端治理,形成了更完整的治理链条,织密了治理之网,其效果值得期待。
网暴发生在网络空间,网络平台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离网暴最近,有技术能力去对网暴进行监测预警、发现识别和及时处置,这也是平台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近年来,有关平台也为此做了一些技术尝试。比如,跟帖留言显示用户 IP 地址所在省、评论框设置友善发言提示、为遭受网暴的受害者提供便捷求助渠道,等等。要有效遏制网暴,平台还应在技术响应上多一些探索。比如,一些直播平台对诸如“斗狠PK”、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攻击等涉嫌违法违规的主播或内容进行断播、封号,采用的技术多为“机审十人工巡检”,即通过“热度阈值”“以图比图”“声纹识别转文字”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介入处置。在治理网暴上,此类技术也应该派上用场。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增强识别准确性;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风险等,这对平台提出了现实又迫切的要求。
(摘编自吴迪《治理网络暴力需要更多技术响应》)
材料二:
为切实加大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起草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网络信息服务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
如今,网络暴力已成为网络生态环境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其并非单纯将社会中的传统/暴力形式迁移至网络空间,而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而不断迭代升级,具有诽谤性、诬蔑性、煽动性、侵犯名誉和损害权益等特点,呈现出参与主体众多、传播链条复杂、扩散速度迅速、社会危害性大等特征。
网络暴力之所以屡屡发生,背后成因有很多。其中,一些平台缺乏有效管控是重要因素。在利益驱动下,某些平台为了追求流量和热度,对不良信息予以默认纵容甚至推波助澜。因此,治理网络暴力,强化平台责任无疑是重要环节。无论是有关部门启动的“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网站平台认真抓好集中整治,还是《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站平台建立网暴预警、保护、防扩散等治理机制,都说明网站平台在网络暴力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其实,平台在网络暴力的治理方面也具有明显优势。其一,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角色,对于形成中的网络暴力事件具有更强的动态感知力和预测力;其二,平台能够更为直接地对接网络暴力被害人,并于第一时间对网暴被害人诉求作出回应;其三,平台作为信息传输中枢,能够相对快速地追踪信息源头与流向,从而及时对传播中的涉网络暴力信息采取引流、拦截、清除等处置措施;其四,作为涉案数据的控制者或占有者,平台能够更为有效地与网络暴力治理的其他主体相对接,同时留存相关证据以备执法或司法之用。
平台只有切实履行好责任,才能把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实践中,一些平台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履行网络暴力治理责任,如对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采取禁言、屏蔽或关闭处理;建立智能过滤、一键防护等网络暴力被害人保护机制,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保护等。但也有一些平台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管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如对于不同形式网络暴力信息的拦截和处置能力存在差异、防护功能开启复杂程度不一、举报举证途径不畅通且响应迟缓等。
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和保护机制三个方面展开,核心就在于进一步明确平台的网络暴力治理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在监测预警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案例样本库、预警模型,并针对重点账号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从而实现对网络暴力的治早治小。在信息处置方面,进一步明确不同情形下不同类型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采取的具体处置措施,使得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处置违法违规信息时能更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提升其治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在保护机制方面,对此前一些平台探索的一键防护、私信阻断等做法予以确认,有助于统一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治理实践,提升整体信息治理效能。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不同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使其治理义务形成完整闭环。
(摘编自裴炜《遏制网暴,平台要有更大作为》)
有一次,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幸福?”苏格拉底叫他到田野里去摘一朵最美的花,与上两次相同,只允许摘一次,只能向前不可回头。柏拉图继续照做了,但这次的结局很意外,他带回一朵非常美丽的花。苏格拉底又问了他同样的问题,这次柏拉图回答:“我找到一朵很美的花,我在继续向前走的过程.中发现虽然有更美的花,但我既没有动摇,也没有后悔,坚持认为自己手中的就是最美的,事实证明,这朵花至少在我眼里是最美的。”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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