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活动已开启,快来参与吧 关闭充值活动
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国家与世界 / 宪法至上 / 宪法的地位及重要性
  • 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材料二:我国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和其他一些法律都写明本法“以宪法为依据”。五届人大在通过宪法的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其他法律进行了修改,使得这些法律符合宪法规定。

    材料三:我国在1953年1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我国第一部宪法。我国1982年宪法是由1980年9月成立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分则草拟的。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赞成2811票,反对21票,齐全24票,结果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修正案。

    1. (1) 以上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

    2. (2) 它们共同说明了什么?